明年起插混、增程车需缴纳车船税,税收优惠正式退出

明年起插混、增程车需缴纳车船税,税收优惠正式退出
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,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,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,同时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商用车的车船税免征政策。

新能源汽车车船税

受影响车型

取消免征的车型包括:纯电动商用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商用车。取消减半征收的为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。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车辆,均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。

不受影响的车型

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因无排气量,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,不在此次调整之列。

税额参考

车船税金额相对较小。以排气量 1.5 升的乘用车为例,北京市年税额为 420 元,上海市和广东省为 300 元。

背景与信号

我国自 2012 年起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、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。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,税收优惠对税收公平和调节功能的影响日益显现。此次调整释放了新能源车税收优惠逐步退出的信号。

来源:新华网(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信部公告 2026 年第 19 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