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 4 月 30 日起禁在公众地方持有电子烟,旅客也不得携带入境
香港将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进一步收紧对另类吸烟产品的管控。

按公开报道,届时电子烟油、烟弹、加热烟支、草本烟及相关配件,在公众地方不只是不能吸食,连持有本身也会被纳入处罚范围。对访港旅客来说,这条变化尤其直接:相关产品和配件同日起不得携带入境。
从执法口径看,这次调整把监管重点从“行为”继续推进到了“物品”。如果在公众地方吸食上述产品,执法时也会按“管有”处理,意味着现场认定会更直接,争议空间也更小。
一般违例可被处以 3000 港元定额罚款;如果持有数量较多,或被认定涉及商业用途,最高可罚款 5 万港元及监禁 6 个月。
这轮新规并不是单独冒出来的一条。公开报道提到,香港在今年 1 月 1 日已经扩大禁烟范围,并把违例吸烟定额罚款由 1500 港元提高到 3000 港元。现在再把另类吸烟产品推进到“禁持有”,说明香港在这条线上已经不再满足于限制售卖或限制使用,而是准备把公众场景里的可见流通也一并压下去。
对准备赴港的人来说,最实际的提醒很简单:如果包里还放着电子烟、烟弹或加热烟相关配件,4 月底前最好就把习惯改掉,别等到过关或上街时才发现已经踩线。
来源:羊城晚报 https://news.ycwb.com/ikimvkhtim/content_54030507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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